1、在国内撤销婚姻条件是应该怎么样规定的
国内法律规定,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。一是因胁迫结婚,受胁迫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;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,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,另一方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,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婚姻被撤销后,自始无效,双方不具备夫妻权利和义务,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,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2、国内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什么
国内《民法典》规定,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两种:
一是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应该注意,可撤销婚姻需经法定程序,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是不是撤销。一旦婚姻被撤销,自始无效,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
3、国内无效婚姻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
依据国内法律规定,无效婚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:重婚: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。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: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:男方婚龄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方早于二十周岁。
无效婚姻自始无效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致使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置,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。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,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。
当探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时,大家获悉胁迫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状况。除去了解撤销婚姻的具体条件,后续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素。譬如财产分割问题,即使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协议处置,但协议不成时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,那样怎么样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就很重要。还有损害赔偿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,具体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样的呢?若你对可撤销婚姻后的这类问题存在疑惑,或者还有其他有关法律疑问,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